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招生指标及复试名单
(一)招生指标
2025年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的研究生统考指标数如下:
学院名称 |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指标 |
复试人数 |
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
学术型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4 |
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
学术型 |
140500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10 |
15 |
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
专业型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21 |
32 |
华大研究生联合培养中心(联培) |
专业型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6 |
9 |
(二)复试名单
1、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是在通过《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复试人数中最后一名考生的总分成绩而确定,现公布如下。
网址:https://yz.szu.edu.cn/info/1008/13141.htm
2、 本实验室将于3月22日至3月23日进行研究生复试,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试方式
1、 本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完成网上报到及现场报到。
2、 复试综合面试顺序由报到现场抽签决定。
考生须于即日起至3月20日17:00登陆复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到,并按照《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上传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复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到。
网址:http://ehall.szu.edu.cn/yz/cscjcx
登录的账号即考生身份证号+姓名
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
3、 现场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3月22日(周六)9:00-11:00
地点: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真楼10楼L6-1015冯.诺伊曼会议室

三、资格审核
1、 实验室对考生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2、 实验室对现场报到的考生核验身份、审核材料,未现场报到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 复试时间及内容安排
学院名称 |
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
复试时间 |
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
学术型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专业课复试(机考)、 英语测试和综合面试 (英语测试随综合面试同时进行) |
1)机考模拟:熟悉环境 时间:3月22日(周六)下午12:40-15:40 地点:致腾楼325 2)正式机考: 时间:3月22日18:00-21:00专业课机试(满分100分)。(准备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备查验) 请提前20分钟进考场,每位考生具体考试地点在模拟机房 致腾楼323门口或325门口查看机考考试地点。 正式开考15分钟后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3、综合面试和英语面试 时间:3月23日上午8:30开始(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致理楼L3-704) |
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
学术型 |
140500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华大研究生联合培养中心(联培) |
专业型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
专业型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
1)机考模拟:熟悉环境 时间:3月22日(周六)下午12:40-15:40 地点:致腾楼325 2)正式机考: 时间:3月22日18:00-21:00专业课机试(满分100分)。(准备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备查验) 请提前20分钟进考场,每位考生具体考试地点在模拟机房 致腾楼323门口或325门口查看机考考试地点。 正式开考15分钟后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3、综合面试和英语面试 时间:3月23日下午14:00开始(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致理楼L3-704)
|
五、 复试具体流程及要求:
时间 |
日程 |
注意事项 |
即日起-3月20日17:00 |
资格审查 |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复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 1、应届毕业生: ①填写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码;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扫描照片(材料合并为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学生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注册章等信息)(如果注册章不全,还需要开在读证明,并随学生证扫描照片一并上传); ④成绩单扫描照片(一份pdf或者一张小于5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成绩单.jpg或成绩单.pdf,须能看清楚修读科目名称、学分、分值等信息);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订提交纸质版) 2、往届毕业生: ①学信网/国外学历认证系统验证:学历在线认证码/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码;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毕业证书扫描照片(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毕业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名称,毕业证号码,发证日期);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订提交纸质版) 3、补充材料: ①《退出现役证》扫描照片及《入伍批准书》扫描照片(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2张分别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退出现役证.jpg或者入伍批准书.jpg,须能看清楚号码); ②其他政策加分材料扫描照片(所有政策加分考生,仅限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政策加分.jpg) 注:以上学历/学籍认证有效期均须到9月1日或者更长。
所有考生提交的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须在下面三个网址之一能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在线验证码) http://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学历认证报告编号) 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
3月22日(周六)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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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报到 |
报到地点: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真楼10楼L6-1015冯.诺伊曼会议室。 现场报到须携带: 1、应届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成绩单(原件)、体检报告(原件) 2、往届毕业生:初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体检报告(原件) 3、报到时需现场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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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 12:40-15:40(模拟) 18:00-21:00(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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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机试
机试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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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机试地点:致腾楼325(15:40前要离开机房) 正式机考地点:考生于致腾楼323或325门口查看(请提前20分钟进考场)
(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现场查验) |
3月23日(周日) |
面试 |
考生应于3月23日正式开考前提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致理楼L3-704)。 考生具体面试时间由现场报到时抽签决定。 迟到15分钟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携带初试准考证、身份证现场查验) |
3月22日—4月15日 |
体检 |
体检报告请于现场报到当天提交,如无法在报到当天提交,最迟应于4月15日前提交或邮寄到致真楼1004杨老师。 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大学沧海校区致真楼1004 收件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946884
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深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流程及注意事项https://yz.szu.edu.cn/info/1008/13143.htm |
六、 复试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原则
复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其中英语测试满分为80分,专业课机考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20分。
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择优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考生复试总成绩高于复试满分60%者即录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硕士生新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者除外);
7.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8.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在复试结束后,将实验室同意的复试结果(含复试成绩、总成绩、总排名及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最后的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七、 其他
(一)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细则未尽事宜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深圳大学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复试名单.pdf
深圳大学大数据系统计算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2025年3月18日